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> 资讯 >  >> 正文
当前速读:锦龙股份: 独立董事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
来源: 证券之星      时间:2023-06-09 20:23:41

    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专项意见

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《上

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
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作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

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

的精神,现对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》发表专项

意见如下:

  公司编制的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》充分考

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、融资规划、财务状况、资金需求等情

况,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,本次发行对象

的选择范围、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,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、依据、方

法和程序的合理性,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,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、

合理性及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

的具体措施,论证分析切实、详尽,符合公司实际情况。公司本次发

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

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
  综上,我们同意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》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汤海鹏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赵莉莉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聂织锦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

查看原文公告

标签:

X 关闭

X 关闭

供应